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由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主要由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与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青岛华青发展公司整合组建而成。该集团专注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服务于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青岛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职能是作为政府投资主体,运营国有资本,经营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资本运作和资产管理。
青岛国信集团是国有企业。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信集团”)是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青岛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职能是运营国有资本、经营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资本运作和资产管理。
该公司是国企。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青岛市国有独资公司,由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青岛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属于国企。该集团的业务领域包括综合金融、城市功能开发、城市运营服务、海洋产业和城市信息产业等,致力于成为市场化的产融结合型城市专业投资运营商。
A级纳税人级别。青岛国信集团是青岛市直属国有大型控股型集团企业集团权属的一级子公司,属于A级纳税人级别。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2月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
为了加强农业废弃物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青岛市制定了《青岛市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利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废弃物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利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各区市政府 (十四)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推动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旧机电产品、包装废弃物以及秸杆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再制造。
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违反规定使用农药、化肥;(三)倾倒、填埋、贮存工业废物、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四)设置屠宰场;(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在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管理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
第十九条 在大沽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服务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周边环境卫生,所产生的垃圾等废弃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置。
海陆交互作用,生态敏感性强。青岛市陆地总面积107×104km2。海岸线总长730km。港湾众多,海陆交互作用强烈,对外界干扰的敏感性很强。2)生态系统的结构较为复杂。青岛是低山、丘陵、平原交错,生态功能互补性强。湿地生态系统面积较大,且类型多样。
青岛地区地形复杂,土壤类型较多,但主要有五大类,即棕壤、砂姜黑土、潮土、褐土、盐土。青岛市土壤总面积855×104hm2,占土地总面积的735%。2000年青岛地区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40.64×104h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6%,其中中等水力侵蚀面积占42%,中等以上程度的水力侵蚀面积占83%。
矿石环境地质问题主要由采矿造成,包括对植被和农田的破坏、雨季引起的渣石流及水的污染,采空区的崩塌、积水,矿山简易道路引起的滑坡,采矿、采砂对风景区和自然保护区的破坏等。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青岛,作出如下决定。 深刻认识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青岛的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青岛是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由分析可以看出,青岛市的地质-生态环境损益度与人均GDP成非常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表明目前青岛市的地质-生态环境与GDP存在着较强的相互依赖性,人均GDP增长了,地质-生态环境损益度也在增长。
1、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由北部园区、高科技工业园、青岛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和科技街四个主要园区构成。北部园区于2008年奠基,以“环湾保护、拥湾发展”为战略,致力于创新模式探索,目标是建设全市创新体制的先行区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地,打造生态科技新城。
2、区域总体概况 青岛高科技工业园位于崂山区,是青岛高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国务院批准的政策区规划面积8平方公里。
3、青岛高新区的格局独特,由胶州湾北部园区(包括新产业团地和新材料团地)、青岛高科技工业园、青岛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青岛科技街以及市南软件园共同构成,形成了多元化的发展模式。青岛高新区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注重发挥其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角色。
4、青岛国际创业园是青岛高新区的重要部分,它是青岛市最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之一,致力于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和创业创新等产业的集聚和发展。园区内有众多的创新平台和企业孵化平台,支持创新创业团队的发展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同时园区还与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紧密合作,推动了产学研一体化的发展。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废弃物,是指新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废弃物。本条例所称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指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再生利用。第四条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工作。
本办法适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其他各区市城区内的建筑废弃物的排放、运输、中转、异地回填、局激正消纳等处置及其管理活动;其中进行资源化利用管理的,按照《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规定执行。前款规定以外区域的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工程名称、地点、建筑面积或者拆除面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建筑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建筑废弃物减量、分类、运输、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废弃物直接利用数量。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数量。
年11月1日,青岛市颁布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我市应积极借鉴其工作经验,积极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1)强化源头减量。积极推广绿色施工,通过优化施工管理、革新施工技术、推广新型建材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2)积极推行就地消纳。
难以确定回收责任主体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政府委托的回收服务机构负责回收,并由所在地区(市)人民政府财政列支回收处置费用。 肥料和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应回收相关废弃物,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鼓励将有再利用价值的废弃物送至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