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保护修复技术路线(森林生态修复措施)

我国荒漠化与世界荒漠化相比有什么共同点

1、荒漠化类型动态变化。与1999年相比,风蚀荒漠化土地减少33673平方公里,水蚀荒漠化土地减少5525平方公里,盐渍化土地增加930平方公里。荒漠化程度动态变化。

2、土地沙漠化:指单纯风力作用下的沙质荒漠化。主要指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由于人类活动和干旱的影响,导致原有土地逐渐演化成类似荒漠景观的过程。

3、荒漠化和沙漠化从土壤学角度:(1)土地沙漠化: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狭义的荒漠化(即:沙漠化)乃是指在脆弱的生态系统下,由于人为过度的经济活动,破坏其平衡,使原非沙漠的地区出现了类似沙漠景观的环境变化过程。

4、红色荒漠化石质荒漠化相同之处 红色荒漠化:南方低山丘陵区 水土流失 土地退化 红壤裸露。石质荒漠化:南方低山丘陵区 水土流失 土地退化 红壤裸露 红壤进一步侵蚀 石质裸露。相同之处: 思考分析比较“红色荒漠”与石质荒漠化的相同处都是植被破坏后导致的土地退化,隶属于南方低山丘陵区的荒漠化现象。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1、依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3、第四十一条,国土资源部全面负责全国古生物化石的出境管理,确保统一协调。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汇总下一年度的古生物化石出境计划并上报至国土资源部。

4、第三十九条指出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的买卖应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进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买卖的监督管理。第四十条规定,收藏单位不再收藏的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可以依法流通。

5、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古生物化石的收藏途径和条件,旨在确保这些珍贵的自然遗产得到妥善保存和利用。

6、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内或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发掘,须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并获得批准。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发掘申请则需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水环境功能分区的原则

1、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标准中,Ⅰ类水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和国家自然保护区,确保这些地方的水质处于最佳状态。Ⅱ类水则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还有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以及仔稚幼鱼的索饵场,这些地方对水质的要求也很高。

2、水环境规划的基本对象就是对上述自然与社会水环境六类因素进行保护和利用,即径流量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空间利用、水能源利用、水安全控制、水景观利用。 水环境规划按规划范围一般分为流域水环境规划、地区水环境规划和城市水环境规划,而规划范围不同对六类基本对象有不同的选择。

3、水体功能分区的原则主要有: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②不降低现有使用功能,兼顾规划功能;③上下游统筹考虑,合理组合;④合理利用水体自净能力和环境容量;⑤与陆上工业、城市的合理布局紧密结合;⑥实用可行,便于管理。水体功能分区的步骤一般是:①综合调查,搜集基础资料。